公司各所屬部門:
因建管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精神,以下六個專業將進行小專業評審,會略降低要求,對于原先不符合條件的員工非常有利(具體要求詳見討論稿)。請各所屬部門下屬員工符合最新兼評和初評條件人員進行統計并上報(已參加公司兼評人員除外)。
另對工程師評審計算機、外語可能會由建管局聯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培訓和考試。故請各所屬部門對下屬三年內將要評工程師人員名單和評審時間進行上報。
請各部門于2015年7月25日上報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關于2015年度全市建筑行業小專業
評審工作的若干意見
(討論稿)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管局(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快紹興建筑業轉型升級,切實為全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就位創造條件,推進紹興建筑業又好又快發展,特對全市建筑行業小專業評審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基本原則
全市建筑行業小專業評審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堅持評審條件,遵循評審程序,注重工作業績和業務能力,兼顧行業實情和資質需求。
二、評審專業
涉及《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有關小專業,主要包括機械設備、焊接、自動化控制、測量、燃氣、建筑美術設計等。
三、申報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經紹興市建筑業小專業專題知識培訓,且考試成績合格,可申報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2、具有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經紹興市建筑業小專業專題知識培訓,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兼評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其他系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經紹興市建筑業小專業專題知識培訓,且考試成績合格,可轉評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4、具有中專及以下學歷,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經紹興市建筑業小專業專題知識培訓,且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相應破格條件,可破格申報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四、業績認定
鑒于全市建筑行業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特殊性,對從事相近工作或相關工作的業績可認定為該專業工作業績。
五、學歷認定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城鄉規劃、建筑設計、建筑結構、建筑施工、給排水、建筑電氣、暖通工程、建筑裝飾、巖土工程、工程造價、風景園林、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道路橋梁)視同為規定學歷。
六、申報時間
全市建筑行業小專業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資料,務必于2015年12月底前上報紹興市職評中心。
七、申報紀律
1、申報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已取得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相應證書,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資格評審